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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宁远义工团章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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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8485
  • 回复:3
  • 发表于:2011/4/23 11:17:04
  • 来自:湖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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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义工团章程
一、组织名称:宁远义工志愿团 
二、组织简介: 
宁远义工志愿团正式成立于2011年3月12日,是一个给予绿色生命新希望的日子,为了能够跟好的实现完成草根公益团队的梦想,能够使我们的公益活动办的更生色起来,凝聚天使神奇的魔力,开启湘爱灵魂的钥匙,承载着梦想放飞。 
“宁远义工团”是通过网络号召社会各界公益人士共同参与组建的纯公益性的志愿者组织。通过组织各种新颖有意义的活动,发出畅想美好生活向往,实现热心人士积极参与展示交流的机会,努力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志愿者团体。春风挂起了雷锋精神的热潮,滋生在人们心目中: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尊老爱幼、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善待他人、奉献社会的新气象。 
我们的目标是:努力向优秀的组织学习,弥补活动的不足之处。让更多的人没有界限的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共建美好家园! 
三、组织性质: 
“宁远义工团”以开展市内活动服务为起点,提倡“公益从身边做起”,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热心帮助身边的弱势群体,包括孤儿、老人、残疾人群、贫困地区中小学、灾区提供无偿服务等。 
同时也很乐意为社会上公益团体提供方便服务,达到实现“公益一家人”的理想,共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四、组织目标: 
长期目标:在宁远民政局正式注册,拥有自己的服务中心和公益品牌。成为宁远地区最能深入人心的公益组织,影响力扩大到各个地方。 

五、组织宗旨: 
以“传播志愿精神,争做公益先锋”为口号 
以“携手宁远公益力量,全心全意促进公益事业”为宗旨 
以“公益一家人”、 “公益从身边做起”为理念 
六、组织成员: 
1、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和外国公民,承认组织章程,愿意接受领导,并切实愿意为公益事业付出的先进分子均可加入; 
2、组织成员必须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遵纪守法,并助人为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整个社会的榜样; 
3、所有的组织成员均一律平等,不分贫富、不讲高低、没有特权,没有等级,凡是自高、自大,日常中表现看不起组织其它成员者,一概退出本组织; 
4、成员义务和权利: 
4.1 义务: 
1)作社会公益事业的先锋,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助人;并在公益事业中可以无私的付出; 
2)学习组织章程,并积极进行宣传志愿者精神,以及发展新成员; 
3)接受组织的的领导,圆满完成组织交付的各种任务,要有吃苦耐劳精神; 
4)参加组织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事务; 
5)在各项公益活动中视能力捐助。 
6)要善于总结,努力学习管理知识,提高个人组织宣传能力, 
4.2 权利: 
1)可以参加组织进行的各种志愿者公益活动,并负责一定的事务; 
2)可以阅读组织的各种内部文件,并对组织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3)可以接受组织进行的志愿者培训以及个人能力的培育; 
4)可以参加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发言,有表决、选举和被选举权; 
5)可以配发宁远义工爱心证,享受优秀志愿者评选; 
6)对于不合理的待遇,可以提出申诉,并要求给与答复。 
7、对于三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安排,以及违反规定者,组织有权解除其成员身份。成员进、退组织自由。 
七、组织资金: 
1、活动结余:每次活动结束结余的资金,均纳入会费; 
2、其它 
注:每月底作一次总账,由财务部发布在网站上,每次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由活动部随活动发布在网站及论坛上。帐务务必要公开透明。 
八.附则:本章程由宁远义工团制定并公布,拥有最终解释权。

  
  • 柳絮纷飞
  • 发表于:2014/5/14 22:02:10
  • 来自:湖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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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这么明确的章規为什么还有那么龌蹉的骨干份子呢?宁远义工协会的常务顾问无论是生活作风还是个人作风都大大的有问题,打着党的光辉旗帜,顶着义工协会为人们服务的幌子,开着便车欺负良家妇女,甚至对自己团体里的女士也是不放过,这种人又怎么能为老百姓做善事、好事呢?!质疑!万分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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