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宁远有这样一个孤苦的老人,请帮助他找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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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9/3 17: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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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爱心 帮他回家 呼吁政府 民生关注 今日中午,在网友的爆料下,我站通讯员随即赶到“宁远县万家乐太阳能”的店里:一个孤苦伶仃的老人端坐在店内,先前本店老板以为是乞丐给了钱后在午饭时分又给了中餐。但是,目前,老人是端坐在店内喊着头痛和欲睡的姿态。店老板打了110,来人后因不清楚地址随即走了,现老人仍然呻吟着似乎很痛苦的样,请见帖的热心网友给予帮助,帮他找到家,不要让他再流浪! 也恳请政府关注,请民政部门关心! 谢谢! 以下是在现场拍的老人照片,请各爱心网友帮助和关爱: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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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刘军(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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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我、在最美丽的年华遇见了你这样一个最优秀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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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老人是宁远县舜零镇周家村人,名叫周丙生,年龄大概八十有多了,双目失眠多年,靠一根棍子找路,唯一的儿子在监狱多年。本人长期生活在深圳,拜托宁远县政府、民政局、以及父老乡亲多给予一点关心及同情,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 本人去年在家路过时所拍,以下是他的生活状况: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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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疾首···如今街上的流浪者,孤寡老人就真的没有人去管么?·········· 老人家为社会贡献了一辈子,如今社会却回报给他这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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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人属救助对象?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规定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 民政部21日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概念作出了明确界定。
根据细则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细则说,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以上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细则同时规定,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属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随身物品的情况。
细则还规定,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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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类人是110处理过程中比较困惑的:就是精神病人.精神病医院也是要有家属去才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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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上为我等普及相关知识·········· 流浪乞讨人员就真的陷入“三不管”地带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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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政府部门不作为我们在此就不以讨论,目前就如何监督政府部门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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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个想法就是私营建一所老人顾养院与孤儿院。如果有同学愿意一起为孤寡老人一个温暖的家,可以联系我,大家可以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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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虽然有一个救助所,但是就是在这个店主报警的头一天,也是110将一名老人送到救助所,救助所不收,说讲不出姓名和地址的不收。。。。。。
真TMD有好事就跑前头,担当一点屁大的事都要推三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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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老人···老人的子女才是最需要尽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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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楼(king记忆)的帖子这老人怎么老是跑店子里去,应坐在民政局去,警察要找到这个老人的姓名住址很难吗?我想你们是一定有办法的,如果这件事给你们当案子来查,会查不出来吗?只是你们给不给力而已,只是你们愿不愿意帮助这个老人而已.因为这是一个浪费汽油没有油水的善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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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冷了,注意保暖!!!电暖器就选扬声电器,扬声电器---把温暖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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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11-9-3 23:38:56 : 此老人是宁远县舜零镇周家村人,名叫周丙生,年龄大概八十有多了,双目失眠多年,靠一根棍子找路,唯一的儿子在监狱多年。本人长期生活在深圳,拜托宁远县政府、民政局、以及父老乡亲多给予一点关心及同情,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 本人去年在家路过时所拍,以下是他的生活状况: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关注中,希望更多的人来观注,本人想去周家村"关注"一下,谁愿意一起去呢?是的,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善待老人就是善待未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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