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2012年7月1日宁远县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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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6/18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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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养老保险“全覆盖”步伐,切实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我县将于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参保对象:2012年7月1日起年满16周岁——-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役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宁远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户籍在社区的居民在所居住的社区登记参保缴费,户籍在乡镇的请在所在乡镇劳动保障站登记参保缴费。(具体详情请咨询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站)缴费标准:每年按1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每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缴100元补贴30元,缴200元补贴35元,缴300元及以上补贴40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参保人个人帐户。政府代缴对象:政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来源的困难参保对象按最低档代缴养老金。代缴对象一是享受“五保待遇”未满60周岁人员,二是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领取条件:2012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不用缴费,从7月份起每月可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农村其同村居住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零风险参保:参保人死亡后,个人帐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和领取人均凭二代身份证参保和领取,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城乡居民请尽快办理!养老保险是靠山,老有所养才平安积极参保,幸福到老。多缴多得,长期受益。养老保险入万家,受惠得益你我他!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六日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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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新闻··一个93岁老人·一次性补缴4万多元,现在每个月拿752元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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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打那个电话问问,没人接,郁闷,请问这个缴费什么时候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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